强化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法治郴州建设
郴州市自2009年启动法治郴州创建活动以来,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重要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以完善民主法制、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郴州建设,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郴州市荣获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资兴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桂阳县被授予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 2011年,郴州市民调、综治、维稳、打黑四项工作全部由2010年的全省第二跃升为2011年的全省第一;在全省社会治安及队伍建设民意调查中,连续三次蝉联全省第一。
深化普法抓创建。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坚持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遵法和守法。深入开展了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的龙头工程,建立和完善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资格考试、法制讲座等制度,全市每年有近7万名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面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形成了决策先学法,行政必依法、年终必述法、提拔任前必考法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先三必机制,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同时,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和载体,在全市95%以上的乡镇、社区、农村设立了普法宣传站和法律图书角,拓展了基层普法阵地;开办了《法治》、法治郴州、天天说法等新闻法制宣传栏目,拓展了媒体普法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打造了安仁县的法制文艺宣传队、嘉禾县的法治长廊、宜章县的调解文化建设等一批独具区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法制宣传预警教育机制,组织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在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兴建前和建设过程中,有针对性开展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打好法律预防针;对有损经济发展环境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应对,做到第一时间开展法制宣传、第一时间介入纠纷调处、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
突出重点抓创建。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根据每年的工作重心,分别制定落实法治郴州创建工作要点,重点针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治理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开放型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都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协助政府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从2009年开始实施以两集中、两到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服务,市直单位直接从事审批职能的科室由180多个锐减到40多个,直接从事审批的工作人员由近2000人缩减到300多人,9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审批时限缩减50%以上。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审务、检务和警务公开,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矛盾大化解,积极探索预防、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企业(项目)、接边地区和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等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和推行了县级司法局长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全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群众自治水平,积极推进以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为重点的基层依法治理,在农村和城市社区普遍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村(居)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等清理修订工作。
典型引路抓创建。法治郴州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注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资兴市、桂阳县大力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法治建设跃居全国、全省先进行列。市国税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试点工作,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细化,并按程序进行了公布,推行人性化、合理化执法,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临武县土地乡龙归坪村围绕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推进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全村近30年来无一起刑事案件;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郴州市五中、资兴市立中学坚持依法治校,推行学用结合、德法并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呈现四无一少局面:即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治安灾害发生、无师生犯罪、无被侵扰行为,学生违纪行为减少。2011年7月,郴州市召开法治郴州创建经验交流会,对这些先进典型进行了总结和推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目前,全市法治县市区创建面达100%,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单位)、法治村(社区)、法治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全市有5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41个村(社区)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59个部门和行业的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