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我区维护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工
5月21日,省人大维护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调研组,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市人大副主任杨清佑,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刘拥兵,区人大副主任王治文,区政府办主任杨家进等陪同调研组一行。调研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光明带队,在调研中,调研组一行主要针对台商投投资环境、台商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对制定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建议和意见。在人大三楼会议室,调研组听取了区政府办主任杨家进就我区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汇报,区法院、工商、商务、国税等相关部参加汇报,并就调研组提出的问题一一给与解释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我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切实有效的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台资在我区的发展。我区自1992年第一家台资企业台湾山庄落户以来到现在,全区台资企业已累积发展到6家,即:台湾山庄、黄石寨索道有限公司、张家界 盛旅游开发公司、张家界山顶茶有限公司、张家界四宝五宝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正在注册中的天马国际老年公寓、岩门商贸城项目。合同利用台资6550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330万美元。调研组主要围绕台资企业基本情况以及在工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当地政府是否重视、关心台胞投资等问题,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在台湾山庄、黄石寨索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张家界投资经营让他们非常放心,不仅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而且当地政府不断加大对投资环境的治理,为他们保驾护航,帮助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投资经营期间台资企业也不断参与公益事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光明在与台资企业的座谈中,希望随行的当地政府切切实实为台资企业提供好的投资环境,支持关心他们的发展。对台资企业提出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当地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会结合实际,逐一给予落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