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叶坪司法所及时调处一起
苏仙区司法局荷叶坪司法所及时调处一起
工伤赔偿纠纷
4月7日一场长达2年多的工伤赔偿纠纷经荷叶坪乡司法所调处,得到了圆满调处。
2012年4月7日上午9时,荷叶坪乡周未值班人员接到华塘煤矿荷叶坪工区电话,称荷叶塘村民刘小华及其家人因煤矿工伤未赔偿到位正在煤矿阻工闹事,请求乡政府及时派人协调处理。司法所长及时赶到现场与马头岭派出所人员一起劝解刘小华及家人不要在煤矿井口阻工,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并及时组织双方召开协调会。经调查了解,刘小华是2010年11月13日在煤矿推斗车时意外受伤,造成四根肋骨、右锁骨骨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目前刘小华已出院,其间共用去医药费约两万余元,但由于煤矿未及时将有关情况申报给医保站,致使医保站不同意报帐并赔偿刘小华因伤造成的伤残补助、误工补助、医疗补助。经刘小华申请,郴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刘小华及其家人却担心走司法程序用时太长会造成更大的经济和人力损失,不再同意走司法程序,而主动要求通过协调解决。根据这种情况及一再做煤矿老板思想工作的前提下,该司法所及马头岭派出所同意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赔偿基础下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开始双方一直不肯让步,但在司法所长和马头岭干警努力下,煤矿方面主动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煤矿一次赔偿刘小华伤残、医疗、误工等各种款项8.5万元,并签定了书面协调协议书,约定在2012年4月9日16时之前一次赔偿到位。至此一场用时长达2年多的工伤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