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交通系统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会同县交通系统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011年7月1日,在举国上下欢庆,喜迎党90华诞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做好《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由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县公路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运管、海事、质检站等单位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月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宣传贯彻学习《条例》的高潮。截止目前会同共出动宣传车12台次,发放宣传材料16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36条、发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小册子500本、路政便民卡300张。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条例》,熟悉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地了解《条例》针对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出台的新措施,以及在公路执法手段中新增的具体措施。极大的增强了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县形成爱护公路、依法护路、安全交通、幸福出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