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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稳活动

司法局基层科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第一阶段 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意见》以及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长沙县中的职能作用,我们基层科在司法局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化解矛盾促和谐,稳定社会大局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的观念,强化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就专项维稳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按照上级要求,一直认真贯彻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不断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年,我县加强了规范化调委会的创建活动,将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规范乡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0%的村、社区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五有、四落实”(有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薄和统计台帐;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和“六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徽章,人民调解程序,制度,文书统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调解各类纠纷不得少于30件,制作规范性档案不得少于20个。要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为了加强对基层调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今年4月份,在我们的指导下,金井和福临两个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内务管理完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建立纠纷定期排查、整治制度、协调调度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定期回访制度以及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成为了全县规范化建设的样板所。4月份,我县在福临镇召开了司法行政工作现场办公会,要求各司法所学习先进,使全县的调解工作更加规范,操作起来有章可循。在我们的严格规范下,全县纠纷调处工作中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组,较大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职能,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一支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我们在专项维稳活动期间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组建与管理,已经制定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试行办法》,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由乡镇在现有人员编制中确定2名人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做好驻所调解室和调处中心的建设和运作,开展好诉中调解的试点。我们还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同志的重要指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纽带,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将全县“三调联动”工作推向深入。为了搞好“三调联动”工作,4月初,我们到郴州北湖区司法局参观学习,目前,我们正在根据我县的实际,组建矛盾纠纷流动调解庭,由我局机关干部、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调处涉及专业性强,单靠乡镇无法自己调处解决的纠纷矛盾。矛盾纠纷流动人民调解庭由于它的流动性和及时性以及可以派出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调解,其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外,还可以对已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回访,并可以借助我局现组织管理的庞大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的组织机构来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变固定地点的登堂式调解为上门服务,到纠纷发生地调解,实现动态的、规范的庭式调解。矛盾纠纷流动人民调解庭加大了对跨区域、跨行业的民事纠纷调处力度,在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中,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提供快速、便捷的优质服务。 今年,我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20起,调处成功995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71起,邻里纠纷222起,劳动纠纷53起,土地承包纠纷124起,征地拆迁纠纷97起,计生纠纷8起,施工扰民纠纷30起,房屋宅基地纠纷90起,排查矛盾纠纷810起,一般性民间矛盾纠纷794起,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16起,其它纠纷221起,制止群体性械斗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防止因纠纷引起的自杀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有较地防止了纠纷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如在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中北山镇成功调处了一起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纠纷,4月27日凌晨,北山镇福高村老屋里组村民浣运强在望城县桥驿镇一处水利工地上不慎被卷入搅拌机当场死亡,由于施工方在没有及时通知死者家属的情况下就将其送往火葬场,引起死者家属及当地村民的强烈不满,遂纠集亲戚及本村村民100余人赶往工地闹事,致使工地无法正常施工,当地派出所及望城县相关部门火速赶往现场,与家属进行协商,却一直没有结果.为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北山镇司法员和人民调解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在与死者家属的接触中了解到其家境困难,上有七十岁的老父亲,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幼女,妻子还患有轻度的精神病,家中的唯一劳动力一死,这个家庭也就更加困难.调解员一面劝导疏散围观的群众保持理智,另一方面和望城县的领导一起与工地方进行协商,最后施工方负责人按照事故赔偿的最高标准和人道主义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赔偿人民币28万元整,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有较地防止了纠纷的激化。 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排查治理活动,如“一节两会”期间的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活动、清明坟山纠纷的排查治理活动、企业周边环境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这几次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都纳入到“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中,全县基层司法员、人民调解员思想统一,积极投入于开展的活动之中,不仅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纠纷、矛盾预防和调处力度,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较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的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是社会群体中特殊的一部分,对他们的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县十分重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了组织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实行了有效地安置帮教措施。近五年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51人,其中刑释人员223人,解教人员428人。其中今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4人,刑释人员9人,解教人员25人,我们认真进行了登记并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做好接茬工作,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我们认真组织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减少和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年4、5月份按照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认真做好全县2004年至2006年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并做好对近五年来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和重新犯罪的防范工作,确保近五年来的人员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帮。 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我们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如福临镇刑释解教人员冯胜奇、熊专在危急时刻,不畏劫匪、挺身而出、勇敢地与歹徒搏斗并制服了犯罪分子。果园镇帮助家境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吴少松新建房屋。 我们还摸底走访了生活确实困难,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拟定了具体措施,我们将争取县委、县政府的资金支持,进行重点帮扶,为其排扰解难,减少和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200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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