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劝导员手持护学旗护送学生过马路
为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5.7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按照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交警直属一大队从11月26日起,在辖区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护送学生过马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大队辖区的秋果路,是益师附小数千师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而秋果路的东路口连接康富路,车多人杂,交通环境十分复杂。当日下午5时许,正是学生放学和下班高峰期,大队在秋果路口隆重举行了启动仪式,一队队放学的孩子在手持护学旗的交通劝导员的带领下,安全有序地从人行横道穿过康富路,过往车辆自觉停车让道。
护学旗为蓝底黄边,旗上印有停车让行的交通标志、湖南省文明交通行动护学旗字样和一幅卡通阳光笑脸形象。根据规定,所有途经校园周边无红绿灯斑马线的机动车遇护学旗使用时均须停车让行,待护学旗收起后方可通行。
护学旗旗手可以是一名或多名,一般选择负责校门护卫的保安员、校园周边无红绿灯路段的交通协管员、交通劝导员或者学校的老师、学生、学生家长以及志愿者担任。护学旗使用时间为上学前30分钟内及放学后30分钟内,当学生有过马路需求时,旗手方可使用护学旗维护学生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对于不避让护学旗的机动车,校园周边的执勤交警可以参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记两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群众一旦发现不避让护学旗的行为可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以形成关爱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共创文明交通的社会氛围,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张文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