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文批复(绥编[2010]8号),同意县司法局关于增设社区矫正工作股的请示。其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规定;2、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3、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4、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5、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6、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10月,邵阳市双清区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之一,正式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将逐步在全市推开该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股的成立将会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规范管理功能,推进我县该项工作的发展,也标志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正规化管理。